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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快樂 : )



昨天下午剛結束2天的淡水三芝行
和兩個大正妹堂妹一起
還有辛苦的表哥

淡水外拍
風景很美麗
攝影師很專業
模特兒很美麗>>比風景美麗 :")
導遊表哥+表哥朋友很照顧
所以就算天氣熱
還是一個愉快的小旅行

然後在車上才得知
表哥朋友不得了
因為是附中吉他社
所以親愛的陳信宏是他學長
然後最愛的女歌手綺貞和最愛的女演員張鈞甯是他朋友
而且是那種可以打電話過去說"這位太太,你有東西還沒有還我耶"的朋友

驚呼之餘
腦袋卻是一片空白

我不是一個稱職的粉絲
最愛的樂團  最愛的歌手
貧窮的我也僅只各買他們的一張CD
然後詳細身世資料也僅略懂ㄧ些
演唱會沒有去過一場

可是我真的很喜歡他們
只是不知道這樣的喜歡是不是太膚淺
我只想當默默的粉絲
連自己算不算粉絲都不知道

我喜歡他們的歌聲他們寫的詞
我喜歡他們的理念他們的生活態度
我喜歡他們唱歌流汗的側臉 認真的雙眼
聽到他們的歌 就會忍不住開始心跳加速 忍不住閉上雙眼陶醉
僅僅只是單純的喜歡著

或許以後有能力就能去買CD 去看演唱會
(那該多好)
現在能夠在自己的小房間播放僅買的那張CD
讓音樂灌滿房間的空氣
我該知足了(窮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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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i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